1,保留相關證據。
首先要收集家暴的證據,對家暴的時間、地點、原因、施暴者的性格有準確的了解。最好對施暴者和受害者生活的環境有詳細的了解。其次,要記錄好夫妻雙方與施暴者之間是否有與生活相關的短信或電子郵件,以及雙方發生家庭暴力時發送的短信。如果當事人能提供這些信息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第三,手機上的證據要拍照或錄像保存。其中,照片要盡可能清晰地捕捉被害人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盡量保留被害人的面部表情。最後,要做好記錄和相關證據的整理工作。
2.及時報警。
任何家庭都應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法律不保護弱者,不讓施暴者逍遙法外,只會讓家暴更嚴重。夫妻有矛盾不要忍氣吞聲,更不要繼續忍氣吞聲。妳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或者投訴家庭暴力。通過法律途徑向公安機關申請證據保全。如果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情節惡劣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可以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及時尋求法律幫助。
法律對家暴的保護不是限制,而是保護。法律對家暴實施者有壹定的約束力,避免日後家暴。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可以處理家暴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家暴證據。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當及時報警制止家庭暴力,並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有關規定,將案件移交檢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不分年齡、性別、民族、種族、職業、財產狀況,不影響對受害人的保護。受害人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出具證明,醫療機構可以出具病歷或者診斷證明,證明受害人接受過治療。建議受害人及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施暴人再次實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