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主動撤離,造成大擁堵。
但是,有規定,人們卻常常把規定放在壹邊,只是在馬路中間爭論。如左圖所示,兩車輕微碰了壹下,但由於雙方談不攏賠償金額,都留在路中間,不想挪車。壹時間,壹條狹窄的道路被堵死了,前後左右所有的車輛都停了下來。
提醒:2010起,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事故受害人留在現場拒不離開,造成交通堵塞。壹旦被交警發現,他將被罰款200元。
2阻塞交通等待停車位。
這群在天河北林、中路排隊的車輛並沒有遇到堵車,而是排隊進入停車場。雖然“車位已滿”的告示牌很“無情”,但是排隊等候的車輛卻很“癡心”,甚至壹條四車道寬的馬路被占了兩半,後面經過的車輛都要讓路。停車場的保安自然不會關心路上的事情,只是和朋友聊天,無視占道等候的車輛對這條路上交通的影響。
點評:這裏不停車,有自己的停車位。何必等呢?不僅耽誤了自己的時間,對城市交通也有不好的影響。
3.路邊免費停車。
為了暫時的方便,相信很多車主都做到了。然而,它並不總是那麽“幸運”。如右圖所示,停在人行道上的十幾輛車壹路遭殃,交警壹輛接壹輛罰“牛肉幹”。
路邊違章停車是城市交通中最不和諧的現象之壹。據交警統計,廣州每周有500多輛亂停亂放的車輛被交警抄牌(不抄牌的車輛不計其數)。
提醒:停車當然要找車位或停車場,路邊停車小心“牛肉幹”。但是現在在市中心停車很困難,所以為什麽不讓妳的車休息壹下呢?有時候坐公共交通也不錯。
4為了趕時間,拼命往“空處”擠
本來是兩車道內環帶路,但因為前面小堵,馬上變成了“三車道”——三輛車搶著並行。這種現象在內環路上並不少見,尤其是上下公交車流量增大的時候。上圖中的“案發現場”位於廣元西路上內環。
其實每條路的車流量都是有限的。目前這條路只允許兩輛車通行,但卻擠進了三四輛車。很多車主只是想快壹會兒,但往往會增加壹個路段或者路口的交通壓力。最後形成擁堵。
提醒:大家整天都在抱怨廣州的交通不暢。其實只要司機們懂得走自己的路,文明駕駛,廣州的道路會更順暢。
5鬼販走馬路賺錢
現在的鬼小販不僅占著人行道做生意,有的甚至在主幹道中央擺“攤”。畫面中,賣炒栗子的中年婦女把馬路當成了“步行街”,直接把“攤子”拉到馬路中間,在斑馬線上做起了生意。
不僅過往車輛要“遷就”她,就連路人也要被煙味熏到。更令人擔憂的是,由於圖中暴露的這個路口車流量大,小販的生命安全也令人擔憂。
提醒:在馬路中間做生意是殘酷的。但請註意場合,路是給車走的,萬壹有“殺手”司機,躲都來不及。
6殘疾人機動車輛玩生死時速
根據相關規定,人力三輪殘疾人機動車輛確實有上路權,但用於營運或“超載行駛”顯然是違反規定的。
提醒:作為市民,請不要乘坐這種“廉價”的人力車,以免助長壹些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作為殘疾人三輪車車主,請註意生活,在道路右側或非機動車道行駛。
7圖為方便過馬路的“劉翔”
不要以為圖中男子在馬路中間“倚欄桿賞風景”。他只是在等待越過欄桿的最佳時機。也許他認為自己的身體是鋼鐵做的,即使不小心被車撞了也能毫發無損,或者他認為自己是武林高手,知道如何飛躍光功能。
這些為了跨欄方便過馬路的路人在廣州並不少見,也有不少人因此丟了性命。尤其是在車流量大、速度快的主幹道上,這些“劉翔式”的道路比比皆是。請貪圖壹時方便的路人,為了自身安全,請多走幾步過街天橋或隧道。
提醒:請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任何路上的“跨欄”行為,都是害人害己。
8 .在沒有警示標誌的道路上修理汽車。
車在路中間拋錨,動不了怎麽辦?馬上給修理店打電話?不對!第壹件事就是在車後50米左右放壹個安全警示牌!
為什麽要強調這件事?即使妳打算在繁忙的馬路中間換輪胎,也沒有任何警示標誌,所以後面很多“超速”的車輛難免要剎車幾次。壹不小心,人車都有可能被徹底撞爛,高速公路上的危險加倍!
提醒:去看看車上的三角警示牌還在嗎?以防萬壹。如果車子在路上拋錨,上面沒有任何警示標誌,那就在附近找壹些明顯的障礙物(比如樹枝、大石頭)臨時充當它!
9單行道逆行無忌
每天都有車輛逆行,小巷更是被淹。廣州很多街巷都是單行道,有些車輛為了停車或出行方便,走“捷徑”。如上圖所示,車少就是好,造成交通事故的概率低;但壹旦道路變窄,道路就可能因為壹輛逆行的車而“癱瘓”。本報特別曝光了市區多輛逆行車,請司機們不要多造成片刻不便。
提醒:逆行對過往車輛的“生命”安全有害,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10左轉,右轉進入“堵塞”道路
這首《老本》生動地告訴妳什麽叫“實線擁堵”。看到右側車道沒有車,司機幹脆加速從後面超車,然後從掉頭位置“堵車”。在時間上確實比別人快,但在禮儀上卻比別人差那麽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