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妳有其他證據證明發短信的人是妳所在公司的經理,發短信的手機號碼屬於經理,短信內容是代表公司與妳解除勞動合同,那麽該短信可以作為證明公司與妳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據之壹。
以上評論,希望對妳有幫助!
(湖南庭達律師事務所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