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五條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經過登記,被預先確定服現役,進入預備役部隊,進入民兵服預備役或者以其他形式服役的,稱為預備役人員。
第六條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義務,享有公民的權利。兵役的權利和義務由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
第七條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規章制度,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鬥。
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履行軍事職責,隨時準備參軍,保衛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