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材料應攜帶以下文件到當地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申請何種營業執照。工作人員核對相關證件後,20個工作日左右填表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