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看守所可以見面嗎?
可以見面,但需要檢查相關情況,尤其是是否感染冠狀病毒。會見律師是律師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的罪行及相關情況,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被指控罪行的意見和辯解,以便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的活動。
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的重要工作,也是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行使辯護權的重要內容。律師會基於不同的部門法規,其含義也不盡相同。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會見的目的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體現了壹種法律制度。《律師法》將律師會見規定為壹項權利,強調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
二、律師會見的權利和內容
1.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權的內容。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向其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對犯罪嫌疑人的申訴和控告。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和人民法院審理階段,律師會見的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便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核實有關證據。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有權詢問案件事實,聽取犯罪嫌疑人的陳述和辯解;有權查閱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無罪、輕重的材料,詢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新的證人、物證和證據線索;有權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如羈押期限、是否有口供、有無隨案查封、凍結的財產等。必要時,辯護律師可以申請調查取證或者收集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從輕”或者“無罪”。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辯護意見,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依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
3.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上述規定。
疫情期間,律師需要會見犯罪嫌疑人的,還需要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情況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他們違反了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顯然不利於疫情控制。嚴重幹擾疫情防控的,需要追究相關行政責任,避免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