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其實是壹個很羨慕愛情的人。但是不提倡婚內出軌。如果對方真的愛妳,他不會讓妳做小三的。其實我也不能理解離婚就是不負責任。相反,我認為湊合是不負責任的。魚和熊掌都想要。離婚可以這樣負責,也可以給孩子壹個健康的成長。要兩只手才能發出聲音,我覺得出軌更可怕。這點小事他都處理不好。他壹定不愛妳。
作為壹個成年人,小三對自己做的每壹件事都有壹個評價。小三的所作所為對他來說是可以預見的分手。那就是小三的錯了。
作為壹個人,我不同情小三。三笑對愛情的所謂追求完美主義。其實也是物質文化背景所追求的外衣。我的職業身份背景可能遇不到更好的人,所以我利用別人的欲望去出軌。為了有自己的優越感,赤裸裸的自卑完全暴露無遺。
但是讓我們從另壹個角度來看。要不是小三,妳怎麽知道身邊的狗不夠愛妳?當然,當小三肯定是不對的,但是妳要接受,不是小三太差,而是周圍的人根本不愛妳。
妳怎麽想呢?我自己覺得對不起,他對不起,他女朋友也對不起。我得不到我想要的,從我介入別人感情的那壹刻起,我就註定沒有好下場。他無法阻止人渣,傷害愛人,離開德國。如果她知道了,就再也不會相信她了。如果她不知道,她肯定會覺得對方不對勁,也許會哭,也許會鬧。三個人都活在永遠無法抹去的暫時的快樂和痛苦中。
除非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小三騙了,這其實是屬於受害者的。當然,妳已經知道自己被小三騙了,那種人渣還是放棄的好。如果妳已經知道對方有情人了,無論什麽原因什麽情況做小三都是不道德的,最好放棄。如果妳真的不能放棄,想默默喜歡,不破壞人的感情,那就請妳真的“沈默”吧。
在和別人交往的同時,還說自己不會破壞別人的家庭和感情,真是可笑。在對方有情人的情況下對交往只字不提,是壹種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