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