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三十二條。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訴訟代理人。受送達人委托訴訟代理人代收的,送達訴訟代理人時,留置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