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淫穢物品是指專門描寫性行為或者公開宣揚色情的淫穢書籍、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音頻以及其他淫穢物品。網絡傳播淫穢物品具有傳播速度快、範圍廣、智能化程度高、侵害青少年等特點。傳播罪分為客觀條件、客觀要件、主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其他淫穢物品”包括專門記述性行為或者公然宣揚色情的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電話站的語音信息等視頻文件、音頻文件、電子出版物、圖片、文章、短信息等電子信息。關於人體生理和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此外,含有色情內容的具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查禁淫穢物品的範圍是:錄像帶、錄音帶、電影、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片、書籍、報紙、手稿、玩具和印有這類圖片的物品,以及淫穢的毒品和物品。本罪的客體包括印制、刻有淫穢文字、圖案的各種淫穢書刊、報紙、圖片、影片、錄像帶、錄音帶、淫穢玩具、娛樂用品、生活用品等各種淫穢物品。傳播方式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是改頭換面,在藝術作品中故意加入淫穢情節,或者在小說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私圖屬於淫穢物品,可能構成非法傳播淫穢物品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是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制作或者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用於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