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適當的收款對應方。在應收賬款的催收過程中,企業應選擇合適的催收主體。催收交易對手壹般根據合同確定,但同時要註意合同簽訂後因債權債務轉移導致交易對手發生變化的特殊情況。
2.分析擔保方式。在應收賬款的催收過程中,壹些債務人和債權人會達成協議,由第三方提供擔保。此時,企業應重點關註第三方的擔保資質、擔保能力和擔保合同。企業有必要聘請律師對擔保合同進行必要的審計。
3.註意行動的限制。實踐中,很多企業對多年積累的應收賬款提起訴訟被法院駁回,部分原因是錯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為防止訴訟時效的限制,企業除了定期催收外,還應充分利用訴訟時效中斷條款。常規做法包括:提起訴訟、向債務人發送類似催函的書面信函等。
4.支付令的作用不容忽視。當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對方缺乏償還意願時,企業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具有不走訴訟程序、快速結案、訴訟成本低的優勢。但我們必須註意支付令的嚴格適用條件。
5.註意對方的財產線索。企業壹旦啟動訴訟或仲裁程序,為防止勝訴後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企業應特別註意對方的財產信息,在向法院提交訴狀的同時,提交書面財產保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