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被告。需要提供被告的主體信息。如果前期溝通有所保留,最好。如果不是,如果是個人,可以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單位基本登記信息。
2.寫民事訴訟。起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身份、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為了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和證據。準備好了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將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和《調取證據通知書》,並通知付款。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起訴。
4.證明。
5.開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逾期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起訴。
6.舉行審判。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開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詢問法官、法庭辯論、陳述最終意見、法庭調解、宣判等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該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