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高校畢業生預征工作全面展開。教育部要求各地高校通過校園網、學校報刊、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畢業生廣泛宣傳國家相關政策。,特別是對在外實習的高職院校畢業生,確保通知到人;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與當地招辦密切配合,確保組織領導到位、宣傳動員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後續服務到位。
據悉,教育部和解放軍總參謀部已組織檢查組,赴7個軍區督導高校畢業生預征工作的具體實施。目前已有不少高校畢業生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報名預征。
此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日表示,6月、7月、8月要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8月底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要達到80%。
[八項政策]
●對應屆高校畢業生實行預征制度,5、6月份進行。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政府將補償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
●義務兵役期間,優先選拔士官,優先考軍校,優先安排技術職務。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表現良好,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擔任軍官。
●退休後參加政法院校基層公安法院定向崗位聯考時,優先錄取。
●具有高職(專科)學歷者,退役後免試錄取成人本科,或通過壹定考試後進入普通本科。
●退役後,研究生初試總成績為10。
●榮立二等功及以上者,建議退休後不考碩士。退休後可根據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亮點]
參加預征用不影響就業。
首先,大學畢業生入伍相當於免費上大學。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補償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對象包括:已被征集服義務兵役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民辦普通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畢業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入伍初期,高校畢業生可獲得每人最高2.4萬元的壹次性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補償,全部由中央財政撥付。
第二,高校畢業生參加初征不影響就業。國家制定的預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障畢業生自主擇業的權利,即參加預征的畢業生經體檢、政審確定為預征對象後,仍可選擇就業;對離校時戶口已遷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畢業生,落實新就業單位的,可按有關規定向原學校申請辦理就業改派手續,由畢業生就業地公安部門憑畢業生持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可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和轉移戶籍檔案。入伍高校畢業生退出現役後,可參照高校應屆畢業生,到原高校再次申領就業報到證並到用人單位登記(就業)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辦理就業登記卡的時限從退出現役當年的12,1開始,至次年的12,31。
第四,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享受更多的升學優惠待遇。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憑相關證件,按其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的規定,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教育院校就讀本科;或按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相應機構的規定,報考普通高校起點本科,享受單獨招生計劃、單獨劃線和按計劃數錄取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