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跟妳開玩笑。每個城市都有壹個失物招領中心。如果警察找不到或者懶得找,壹般會交給那個中心。如果失主報警尋找失物,警察會給他失物招領中心的電話號碼。北京就是這樣,別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而且如果發現了東西不交給派出所,客觀上構成非法占有,物權法有尋找遺失物的定義。留給妳,主人真的無處可尋。
所以我覺得交給警察叔叔是最合理合法的方式。
我願意幫助別人,但是如果妳沒有線索,我也不能幫妳找到。
我好心幫忙卻被嘲笑。這些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