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點擊申報納稅。
2.單擊社會保障費用管理,然後單擊確定。
3.點擊社保招聘登記,填寫員工信息,然後點擊社會保險費申報。
4.頁面會彈出應繳納的社保金額,點擊保存。
5.最後點擊“立即扣除”。
稅務局是主管稅收工作的政府機構,承擔轄區內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機關統壹征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為主體,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電子稅務局登錄
地方電子稅務局的網站可以在地方省級稅務局的網站上找到。界面顯示五種登錄模式:企業登錄、純社保用戶登錄、自然人登錄、代理人登錄、掃碼登錄。登錄後根據授權機制顯示不同的功能和涉稅業務,滿足不同納稅人的需求。
1.企業登錄:輸入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系統自動帶出電子稅務局授權的法人、財務負責人、收稅人、買票人、收稅人。選擇相應的身份後,輸入密碼和計算結果,點擊“登錄”。
2.純社保用戶登錄:輸入身份證號、密碼、計算結果,點擊“登錄”。
選擇綁定的企業(公司)信息,點擊“確定進入”。如果是第壹次登錄,需要先錄入企業(公司)信息,綁定後才能辦理相關業務。
電子稅務局社保繳費申報
1.在“我要納稅”模塊中,點擊“納稅申報繳納”。
2.①通過“企業登錄”進入系統:在“申報納稅”模塊下,點擊左側菜單欄中的“社會保險費”,跳轉到“公司社會保險費申報(人社核定)”界面。
2.②通過“純社保用戶登錄”的方式進入系統:在“申報納稅”界面,點擊“公司社會保險費申報(人社審批)”跳轉到“公司社會保險費申報(人社審批)”界面。
3.系統會自動帶出人社審批的信息,選擇要申報的行,核對信息無誤後點擊“申報”。(如果沒有發現應申報社保費用的信息或者查詢到的信息有誤,可以點擊“同步驗證”按鈕,重新獲取人社的驗證信息。)
4.彈出提示對話框,點擊確定提交申報數據。
5.將彈出評估對話框。可以勾選後點擊“提交”或者直接關閉。
申報結果查詢
1.倒計時結束後,點擊“查看申報結果”。(也可以通過“我要納稅”-“申報納稅”-“申報結果查詢”模塊查詢申報結果。)
2.選擇相應的申報日期,點擊“查詢”。
社會保障費支付
1.通過“我要繳稅”-“申報繳稅”-“繳稅”模塊進入繳費界面。核對申報信息無誤後,點擊“支付”跳轉到支付界面。(也可以通過“我要繳稅”-“申報繳稅”-“繳稅”模塊進入繳費界面。)如果發現申報信息有誤,需要作廢,點擊“申報作廢”即可。
2.在“稅款繳納-新增社保費”-“欠繳稅款”模塊下點擊“查詢”,查詢欠繳信息。
3.選擇要支付的行,點擊“三方協議支付”或“銀聯支付”(以三方協議支付為例)。
4.彈出繳稅對話框,確認扣除金額等信息無誤後,點擊“繳稅”完成支付。
5.彈出提示對話框,三方協議已成功扣款。點擊“確定”即可。
開具社會保障繳費完稅證明
1.在“我要納稅”模塊中,點擊“開具證明”。
2.點擊“完稅證明(社會保險費)(表格格式)”跳轉到“開具完稅證明”界面。
3.彈出確認對話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
4.選擇相應納稅期的起止日期,點擊“查詢”。
5.選擇要發出的行,點擊“發出”。
6.彈出提示對話框,點擊確定。
7.完稅證明開具成功。點擊“立即下載”。
8.系統自動生成pdf格式的完稅證明,可保存或打印。
補繳完稅證明
1.如需在開具後重新打印完稅證明,可進入“完稅證明補錄”模塊,選擇相應的開具日期,點擊“查詢”。(此處選擇的日期為首次開具完稅證明的日期。)
2.選擇需要打印的行,點擊“打印”。
3.彈出提示對話框,點擊確定進行通話。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
第六十壹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