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報對象
根據實施細則,青年人才住房補貼對象為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不含央企、省屬國有企業,按有關規定由市合作單位實施),2021年7月30日後(含7月30日)在職並遷入戶籍,依法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在蕪湖市無自有住房,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三年內全日制本科學歷。
2
具體申報條件
1.申請人與本公司簽訂不低於1年的勞動合同;
2.按規定繳納我市職工養老保險;
3.以家庭為單位在市區(鏡湖區、九江區、弋江區、萬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2021年7月30日後(含7月30日)(二手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簽訂購房合同。
三
具體支持政策如下
1.發放住房補貼。購買價格最高補貼10%。第壹筆補貼為購房款的3%,分三年平均發放,其余購房款補貼按申請人上壹年度繳納的個稅地方留成部分逐年發放。
2.購房補貼自首次發放補貼批準之日起計算,累計發放年限不超過10年。
四
如何申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蕪湖市人才壹體化綜合服務平臺發布申報通知後,申請人所在企業於3月、6月、9月、6月向市人才開發集團或蕪湖市人才壹體化綜合服務平臺申報,並提供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房產產權證、學歷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下載具體的申請細節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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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審、查重、審批和公示後,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開發集團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劃轉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財政賬戶。
剩余的住房補貼將予以發放。人才申請後,市住建局還將委托市人才發展集團在辦理相關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劃轉至申請人社保卡的財政賬戶。
五
特別提醒
壹經查實,對提供虛假材料、惡意騙補者(包括應退還者),將嚴肅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並納入誠信檔案。
已享受住房保障同類財政補貼政策的,不再享受該政策。
申請人企業發生變化的,由申請時的企業負責辦理住房補貼申請。
來源:大疆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