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罰單上沒有寫罰款,可以拿著違法停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違法停車駕駛人或者代理人的駕駛證到交警隊處理違章。車主應在被貼罰單後15天內及時繳納罰款,否則將向車主收取壹定金額的滯納金,車主需要繳納更多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白票和黃票有什麽區別?
1,開具單位不同,白色罰單是交警開具的違法停車處罰通知書,黃色罰單是市監察大隊開具的違法停車處罰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