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不法分子為了騙取持卡人的信任,將個人手機號碼電話轉移到銀行客服專線,在持卡人放松警惕後,回撥持卡人電話,套取受害人信用卡的個人信息。在這類詐騙中,犯罪嫌疑人壹般采用兩種方法誘導持卡人撥打自己已經轉接來電的電話號碼:壹種是在銀行自助服務區張貼號碼偽裝成“求救”,人為造成機器故障;二是向信用卡用戶發送詐騙短信,誤導持卡人回撥。
如果自己登錄網銀查詢,如果確實顯示余額偏低,並且確定自己沒有花錢,應該第壹時間打電話給銀行客服確認,銀行工作人員可以說明真相。可以先把銀行卡掛失,收到需要的驗證碼後忽略。如果實在沒有好的解決辦法,建議報警,向警方說明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