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如與我市9月13日發布的5名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盡快主動向當地疫情防控機構報告,並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果收到防疫短信,請主動配合衛生管理。
1,提前舉報,不隱瞞。所有外省外出(返鄉)務工人員至少提前1天通過“我的長沙”APP或“我的長沙”小程序進行申報。在過去的10天裏,先後有西藏、新疆、黑龍江大慶、黑河,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阿壩州、瀘州、內江,內蒙古赤峰、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貴州貴陽、黔南州、畢節、遵義、吉安、贛州,湖北恩施,廣西防城港、梧州,山東青島,陜西寶雞、商洛。在過去10天內,在國內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區(縣、市)或當地疫區(縣、市)長期居住的(歸國)人員和健康碼為紅黃的人員,必須第壹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賓館(酒店等場所)報告,主動履行個人防疫責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隱瞞或謊報個人行程和健康狀況者,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核酸檢測,及時做。所有外省(返)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本市,並在交通站和進城口積極配合核酸檢測、健康檢查等防疫措施。生長後主動進行1次核酸檢測,第三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第二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出來之前,沒有必要不參加聚集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確需參加采集活動的,應當按照活動組織者的要求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
全市轄區(全區)所有人員要以7天為壹個周期完成至少壹次核酸檢測,即轄區內每個人壹周內至少要進行壹次核酸檢測。重點機構和場所的風險專業人員和人員的核酸檢測頻率繼續按規定執行。
請註意:旅客必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省際長途客車等交通工具;在賓館、酒店住宿和進入旅遊景點、營業封閉場所時,72小時內主動配合檢查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