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撥打12315舉報;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以及12315的網站投訴平臺進行舉報。可以通過電話、信函、面談、網絡等方式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消費者投訴。但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必須明確以下內容:壹是投訴人的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即被告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第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第四是損壞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和與運營方協商的過程。第五,購物券、保修卡、協議復印件等。消費者協會依法受理下列投訴:
(壹)消費者投訴其權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損害的。
(二)消費者對經營者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法定義務的投訴。
(三)因購買和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種子、化肥、農藥、農膜、農業機械等生產資料,農民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訴。
消費者協會不受理下列投訴:
(壹)經營者之間的爭議;
(二)沒有明確的被告;
1.被告找不到它。
2.被告的地址不詳。
(三)經營者已經事先向消費者如實說明商品存在缺陷的;
(四)爭議雙方已達成和解(調解)協議並已履行,且無新的理由和相關依據;
(五)因投資、再生產等需要引起的糾紛;
(六)消費者不能提供任何必要的證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解決消費糾紛有五種方式,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
1,與運營商協商;
2.壹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代理機構仲裁;
5、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十壹條
消費者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投訴事項、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範圍的。
第十二條
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12315網站投訴平臺投訴的,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被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事實依據;投訴日期等。
消費者通過電話或者上門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所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