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復繳納違法罰款的,可以到違法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退還。雙違罰款誤繳的,交管部門核實後退還多繳部分。當事人繳納雙倍罰款後,可以向違法行為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雙倍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核查。違章罰款分兩次交,多交的可以退還。如果同壹個違章交了兩次罰款,需要提供在銀行交同壹個交通違章的憑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罰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開具;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