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地補償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構築物)補償費四部分組成。青苗和地上附著物歸產權人所有。妳列出的征地補償標準,其實就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之和。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安置費屬於被征地敏敏用於安置,土地補償費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公益事業;根據湖北省實施的政策,安置補助費不足以安置被征地農民(或安置標準較低)的,可將不低於70%的土地補償費用於安置。
例如,榆陽區壹級征地補償標準為3.45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654.38+0.45萬元/畝,安置費2萬元/畝。妳可能得到的(完全執行政策)是2萬元/畝×征地面積+654.38+0.45萬元/畝×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