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月稅收征收工作稅務文書送達通知書(國稅)
發布日期:2016-017
漫旅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壹百零六條第(壹)項規定,現向妳公司發出《限期繳納通知書(二)》(編號:20161)。自公告之日起30日後,視為送達。
上海閘北區國家稅務局
20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