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端午節短信 - 整治交通執法頑疾

整治交通執法頑疾

法律分析:發揮非現場系統和非法營運車輛智能識別系統的優勢,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檢查效率,減少運輸經營者等待時間,提高道路車輛通行效率。依托執法站設置覆蓋所有縣(市、區)(占全省六分之壹)的14便民服務室,免費向營運駕駛員提供熱水、常備藥品、臨時休息等七項服務。進壹步轉變執法理念,嚴格落實“不罰”和“請罰”清單,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盡量減輕行政處罰,通過實施最低限度懲戒措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安全穩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條違法行為人可以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地點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簡稱處理地)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為送達法律文書, 並代為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法行為發生地的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或者違法行為處理窗口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申請後,應當於當日通過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通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如果異議不成立,通知有關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