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告
2、責令改正
3.經濟補償
4.很好
5、附加罰款
6.停產整頓。
7.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8、由公安部門進行拘留。
9、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二條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受法律保護。勞動安全監察員應當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政,保守秘密。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有關機關檢舉、控告勞動保障監察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的形式為日常巡查、審查用人單位按要求提交的書面材料、受理舉報和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查處的,應當及時立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