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集體戶口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四條學生集體戶籍:
1.對於當年被我校錄取,非北京戶口的學生,戶口遷移是自願的。大壹新生可以保留戶籍,也可以轉學。新生入學時未辦理戶口遷移的,視為自動放棄戶口遷移,入學後不得遷入戶口;
2.新入學且按規定可轉入戶口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常住戶口登記卡(北京市內)、戶籍證明(北京市外)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開學後,常住人口登記卡或戶籍卡采集核實北京市教委招生信息,向海澱公安分局申請審批,經海澱公安分局審批後入戶。
擴展數據:
北京大學2018新生入學賬號備註:
新生需攜帶本人戶籍證明(京外)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京內)。
《戶籍證明》項目要求:
(1)新生持有的《戶籍證明》必須打印並加蓋當地派出所公章(戶籍證明右下角的當地派出所公章)。
(2)戶籍證明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出生地、身份證號、身高、血型、戶口性質、婚姻狀況等相關信息必須齊全,打印字跡必須清晰。戶籍證明上所有手寫的變更,都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3)《戶籍證明》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應與入學前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壹致,否則不予遷入。
(4)出生地、籍貫必須精確到市(縣),如:XX省X市或XX省X縣或XX市X區。
(5)搬家地址應為“北京市海澱區頤和園路5號”或“北京市海澱區北京大學”。
(6)戶口遷移證上的遷移原因:高校招生。
3.新生報到當天,各部門將領取戶籍證明或常住人口登記卡。新生請在戶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右上角用黑墨水寫下所在系、學號、身高、血型、電話。
4.新生經北京市教委和海澱公安分局批準後才能落戶,壹般在入學當年寒假前完成。在此之前,需要辦理身份證、護照、簽證、銀行等業務的學生,應在其家鄉或本科院校出具《戶籍證明》之前完成。
參考資料:
北京大學保衛處-北京大學集體戶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