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工作人員也不同於公務員。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是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和公益性事業單位。還有新興的利用國有資產和社會資本舉辦的機構,這些機構不是國家出資的機構。
擴展數據:
事業單位是壹些以政府職能和公益服務為主要目的的公益性單位和非公益性職能部門。它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以服務社會為宗旨,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部門或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相關法律,做出的決定多為強制性,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員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