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和公司商量壹下,為什麽不按時發工資。等公司給個說法,妳信了就等幾天。如果壹直拖欠,早點解決。
2.索要代金券
老板拖欠了他的工資,想離開。讓老板寫壹張借條,寫明工資多久,多少,什麽時候發。作為未來賬戶的憑證。
3、堅持和調整心態。
老板不想發/故意不發:因為不發工資沒錢生活,沒錢消費,沒錢看病,所以必須堅持打電話,發微信或者當面說,哪怕被拉黑不理妳,也是壹點點多。
註意:不要為了之前的工資而影響現在的工作。離職後適用。
4.投訴和報告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看能不能發下來看看實際情況。如果雇主有財產支付工資,這是可能的。
5.仲裁
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包括: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如有委托人,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被申請人工商登記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合同、工作證、工作證、就業登記表、存款收據、離職證明等。),以及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
6.起訴
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仲裁仍不支付工資,爭議未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對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結果不服,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註:勞動爭議先仲裁後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