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處壹千元以下罰款;(壹)組織、教唆、脅迫、欺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邪教、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二)利用宗教或者氣功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