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辦理的要求如下: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報考城市公共汽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3、報考中型客車準駕車型,年齡在21周歲,50周歲以下;
4.申請拖拉機駕駛證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綜上所述,第壹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在交管12123APP需要壹個工作日或者兩個工作日才能生效。電子駕照目前處於推廣期,部分地區有試點運行,暫時沒有全面開放。在道路上駕駛車輛,仍然要攜帶紙質機動車駕駛證出行。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