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標誌、標線禁止掉頭或者左轉的地方,或者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危險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可以在未禁止掉頭或者未禁止左轉的地點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