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案件審理中,對方當事人可以對自己的證據進行質證。為了確保證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找到壹個證人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款時有其他見證人,可以找這些人證明債權。
2.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很多人為了逃避債務,會把財產轉移到其他地方。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需要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才能行使撤銷權。
3.如果是非法債權,或者房屋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者訴訟時效已過,可以進行抗辯。否則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4.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也就是說,還款期限後三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債權人必須向借款人提出借款要求,否則,三年後,法律將不保護債權。
擴展數據:
在我國,司法行政機關的內涵和職能既不是上文所說的廣義,也不是狹義,而是政府對司法工作進行行政管理的專門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是各級政府的組成部分。司法部國務院。地方各級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稱為司法廳或司法局。
它不是司法機關,所以不能處理具體案件。具體而言,在廣義的司法行政概念基礎上,除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等行使內部系統管理的司法行政任務外,該部分主要包括刑罰執行、法律服務管理、司法鑒定管理、人民調解、司法考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