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確保師生員工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全國各地學校分時段、分類、分段、錯時、錯峰有序組織復課。
二、全省初三年級(含已報名參加高考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生)原則上由全省統籌在4月1學校就讀,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初三年級由各市(州)統籌確定,4月7日可以復課。
三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學校管理權限,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和幼兒園由當地縣(市、區)黨委政府確定,高中階段其他年級和特殊教育學校由當地市(州)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確定,綜合評估後確定開學時間並向社會公布。
四、高等學校開學時間根據國家疫情防控形勢另行確定,正式開學前學生不得提前返校。有畢業成績、醫學類、科研類要求的學生,按有關規定報批後,可安排返校復課。
五、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中小學復課前開展線下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