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妳找不到妳的合同,妳可以去公司的人事部查詢。
3.如果勞動合同在企業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了,也就是勞動合同已經備案登記了,妳也可以憑身份證到那裏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訂立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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