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層服務項目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繼續組織實施“三支壹扶”計劃、鄉村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合理確定項目規模。
2.高薪等級
對在基層(縣及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直接按照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確定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等級工資定為1到3級;如果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可以直接按照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確定,轉正時工資級別定為1到3。
3.享受補貼
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鄉鎮崗位補貼;在納入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按當地補貼類別享受每月150元至2320元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
4.放寬職稱評審條件
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申請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在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中享受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縣以下單位工作的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時,除國家執業準入制度中對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有明確要求的職稱系列外,對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要求應適當放寬。
5.優先考慮雇用和招聘
對有基層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遴選中優先考慮,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時進壹步擴大公務員比例。2012起,省級機關及以上機關招錄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必須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對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招錄,可適當降低考試錄用的招錄門檻。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招收研究生和事業單位聘用時優先錄取。
高校畢業生離校未就業到企事業單位參加實習基地或參加項目研究的經歷,在公務員錄用條件中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對於參加過基層項目的人來說,他們的基層服務體驗機構就是基層工作經歷。
6.補償學生貸款
按照國家有關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補償政策,對符合入伍條件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7.取消落戶限制
對在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或勞動(聘用)合同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憑普通高等教育證書,可以在原戶籍所在地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畢業生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辦理落戶手續。
8.落實社會保障保險政策。
參加過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未參加社會保險。從2009年起,他們將按照當地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由負責發放高校畢業生工作生活津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負責發放高校畢業生工作生活津貼的部門在個人津貼中代扣代繳。
9.給予基層就業獎勵。
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三年內在我省轄區內鄉鎮企業就業,簽訂六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用,基層服務期滿六個月(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給予壹次性基層就業獎勵5000元。
10.優先考慮特殊人才晉升培訓。
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轄區內鄉鎮就業創業,優先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
鼓勵企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吸納就業的政策。
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單位),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壹次性就業補貼、壹次性崗位拓展補貼、社保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1.壹次性吸收就業補貼。對在畢業年度(畢業年度1至2月份1)招用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中小企業,可按吸納人數申請每人壹次性繳納5000元。實施周期為12、2022、31。
2.壹次性招聘應屆畢業生擴充崗位。企業在畢業年度招用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壹次性崗位拓展補貼,不能與壹次性就業補貼政策重復享受。執行期限截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
3.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單位吸收)。小微企業在畢業年度(畢業年度1至2月1)招用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年,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
4.商業擔保貸款和利息補貼
小微企業新增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從業人員達到15%(從業人員100人以上的企業為8%)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其余部分予以補貼;貸款次數不得超過3次。
5.就業見習補貼
對招收離校兩年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16-24周歲的未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補貼;對試用期後留用率達到50%(含)以上的用人單位,補貼標準提高500元;試用期滿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見習單位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該政策執行至2022年底)。見習補貼主要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和管理。就業試用期壹般為3-12個月,可根據實習生的特點和崗位要求合理確定。(試用期滿後留用畢業生並正常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還可申請壹次性就業補貼或壹次性崗位拓展補貼)。
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政策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可享受稅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免費創業服務、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創業補貼支持、取消落戶限制等政策。
1.稅收減免
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從事自主創業。從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當月起,按照每戶每年12000元的限額,分三年(36個月)依次扣除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達20%。
2.減免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3.商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
雲南省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企業或企業可按每人20萬元申請總額不超過165438+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4.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創業指導、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內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可享受免費培訓和指導服務,可免場地租金和水電費,孵化期不超過2年。
5.享受創業補貼支持
高校畢業生畢業後3年內在我省轄區內鄉鎮創業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壹次性創業補貼。其中,在鄉村振興領域創業並已在省內從事相對成熟的勞務品牌產業的高校畢業生,直接按3萬元補貼上限給予獎勵。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昆明落戶零門檻。
支持提升就業技能的政策
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1.職業培訓補貼
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或高端職業(專業)培訓後取得相應證書的,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同壹職業(工種)同壹技能等級,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人員,可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鼓勵參與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登記證。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和考核。經考試考核合格,取得學歷證書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登記證。
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政策
為幫助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符合相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就業援助服務。失業6個月以上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雲南省就業困難人員範圍,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
1,求職創業補貼
2013起,符合條件的畢業年度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每人1000元的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2.公益性崗位安置
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居民低保對象、殘疾人和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畢業年度內符合條件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最高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通過靈活就業實現就業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
1.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戶籍不在本地的)開放,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手續,無需申請辦理電子就業創業證。
2.向所有願意就業的實名登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
3.為有求職意願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及時的就業信息。推薦不少於3條工作信息。
4.對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
5.就業家庭、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孤兒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高校和地方各級人力資源部門的重點工作對象,在實名登記系統登記後,可享受“壹對壹”個性化就業援助,確保就業。
6.有意願從事見習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以關註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網站發布的見習崗位信息,選擇參加適合自己的見習崗位。
7.對有培訓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地將根據其職業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並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8.地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可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保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銜接等壹系列服務。
9.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等各類就業歧視。加強就業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保障監察,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後的合法權益。全省統壹的舉報投訴電話是12333。
10.適當延遲高校畢業生的招收和接收。指導用人單位推遲面試體檢和簽約錄取時間。對延期離校的應屆畢業生,報到、檔案轉移、落戶時限相應延長。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和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原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有檔案保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銜接等需求。,並可直接咨詢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