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的原意是人們對事物的看法或想法。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向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指導工作活動的原則、步驟和方法。意見很有指導意義,有時是針對當時的普遍性問題發出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問題發出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生效。意見的原意是人們對事物的看法或想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事物層出不窮。各機關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壹些新情況、新問題,如果原有的政策法規不夠明確。
或者不是,需要上級部門正確及時的引導,提出意見和措施,規範人們的行為,為下壹步完善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做必要的準備。但指導工作不能使用剛性較強的《決定》等正式文件。那麽,《意見》作為壹份法律公文,不僅成為下屬向上級或同級機關提出重要問題意見和解決方案的渠道,也成為上級在發現下屬遇到重要問題時,提出意見和措施指導下屬的途徑。
在多年的實踐中,《意見》很好地解決了長期存在的公文流轉和上級領導指導工作的靈活性問題。意見的實質是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發揮參謀和指導作用。他意見中的態度是誠懇的,甚至下文中的“意見”都沒有決定或通知等語言的強制力強。作為以上或平行文的“意見”,對於上級或平行機關提交的建設性知識,必須采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態度,充分發揮參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