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由考生報名地的人事考試機構頒發。
目前,壹些地區已經開始提供郵寄服務。考生填寫郵寄地址,付完郵費後等待證書寄出。大部分上班族都會選擇這種方式,因為這樣更方便,但是只在部分地區有。
社工師證書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證書全國有效。社工證領取主要包括現場領取和郵寄領取兩種方式。
每個地區的收集方法不同。社工證書領取的相關安排,請參考當地人事考試網的證書領取通知。需要註意的是,無論選擇哪種方式取得證書,考生都要提前準備好取得證書所需的相關材料。
社會工作卡的作用:
1,求職。雖然社工證不是上崗證,但是很多單位和企業在招聘社工的時候都非常看重應聘者是否持有社工證,持有社工證比其他更有競爭力。
2.工資補貼和證書獎勵。
社工證采集報名流程:考試後2-3個月登錄中國人事網查詢成績;按照當地人事網通知的時間攜帶材料領取證件;社會工作考試合格後,在1年內(有效期3年)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註冊機構首次註冊;第壹次註冊滿3個月後可以再次註冊。
有的省份先公布社工考試成績,再進行考後資格審查。部分省份考前通過現場考試或網上考試完成資格審查,考試合格後可直接等待領證。
社工考試後都要審核,每年都有考生不及格,導致成績被取消。主要是因為以下兩個原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沒有按期參加考後審核。
在考試結束後的現場資格審查中,如發現考生考試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有其他違紀舞弊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止發證的處理。
另外,未按期參加考後復查的,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本次考試所有科目無效。所以各位考生壹定要及時關註當地是否有考後審核,關註考後審核時間,同時在進入考試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名條件,不要白考。
通常考試成績出來兩個月後就可以拿到社工證了。根據往年發證時間,預計2022年10月至2月165438+領取社工證,具體時間以各地考試機構通知為準。通過社工考試的考生要及時關註相關通知,不要錯過領證時間。
申請社會工作卡的要求如下:
(壹)報考助理社會工作者考試,除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高中或中專學歷並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含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者);
4.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報考社會工作者,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取得助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1年;
5.獲得社會工作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從事社會工作相應增加2年。
(三)報考高級社會工作者,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 * *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
3.通過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 65438+2月31。
社會工作卡註冊屬於社會工作專業年限範疇的工作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所有公民均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疾人康復、優撫安置、健康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正等社會服務和社會治理相關單位從事專業化社會服務;
2、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疾康復、教育咨詢、就業援助、工作人員援助、犯罪預防、戒毒康復、矯正教育、人口和計劃生育、糾紛調解、突發事件應對等領域直接提供社會服務;
3.律師
4、企業人事、工會、黨建人員;
5、工人和女青年。
法律依據: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
第二章考試
第七條助理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時間、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第八條民政部負責組織專家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
第九條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民政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並對考試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助理社會工作者或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等級的考試。
第十壹條助理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條件:
(壹)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第十二條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條件:
(壹)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獲得社會工作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三條助理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聯合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第十四條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予以撤銷,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