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演金縣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91人,其中農村小學教師120人,幼兒教師60人,網絡安全與管理2人,新聞宣傳3人,法律助理4人,法醫助理1人,法制宣傳1人。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詳見2012演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壹覽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1)招聘目標
幼兒教師崗位要求取得全國統招全日制普通中專以上學歷,符合崗位要求,常住戶口在河南省或生源在河南省;其他崗位要求在全國統招中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生,河南省常住戶口或河南省生源;98級中學師生僅限演金縣學生;截至目前,在演金縣高中任教6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第壹學歷為國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學歷為本科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以任教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的代課教師,均可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7月1982、1後出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7月1977、1後出生);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資格要求;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征聘程序和相關事項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3日-8月8日2012(周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15:00。
2.報名地點: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縣政府大院東三樓就業大廳)。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報名,報名和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資格初審合格者,需提交2012《演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此表從相關網站下載),附復印件壹份,考試費、資料收集費42元,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3.6cm×2.7cm)5張)。
4.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低於此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招聘名額。已繳費但招聘崗位取消後不願或無法調整崗位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發票到報名處退還筆試費用。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城市家庭成員可免交筆試費。擬免筆試費的,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信息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城鎮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申請免繳者,視為自動放棄。
6.這項招聘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錄用的全過程。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報考者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壹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7.考試招聘相關信息及相關事宜通過演金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anjin.gov.cn)發布。
(2)考試
1,筆試
農村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題型比例為3:7,滿分為100。教育教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新課程理論等,專業知識包括所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專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比例為3:7,滿分為100。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量考生在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潛力,包括語言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數量關系、數據分析等。
2.采訪
根據筆試成績,農村小學教師、幼兒教師按照崗位招聘1: 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其他崗位按照崗位招聘1: 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因自願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按同壹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
農村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采取統壹命題、組織、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同崗位招聘人數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或不合格者依次遞補。報考教師的體檢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 及其他體檢人員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事部發〔2005〕1號) 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發[2010]19號)。
(4)評估
體檢合格者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並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5)就業
根據考試和考核總成績,擇優錄取。當最後壹名因超額完成計劃而並列時,我們將通過額外測試根據表現水平聘用他們。公示候選人7天。對公示有異議,經調查核實應取消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後,聘用單位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教師聘用後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聘用單位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到演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聘用單位承擔。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辭退意見,向用工審批機關備案。被辭退人員由戶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第四,紀律要求
(壹)按照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考生創造壹個公平競爭的環境,能公開的政策法規、操作流程、方式方法全部公開,筆試、面試、聘用結果全部公開。在招聘工作中,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應認真執行政策法規,嚴格遵守招聘程序,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擴大招聘範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錄用條件和標準。違紀失職將被追究責任。
(4)應聘人員應自覺遵守招聘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不予錄用。
附件1: 2012演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壹覽表
附件2:2012演金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專業類別
附件3:2012演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公開招聘電話:0373-7690016(報名期間)、0373-7681293、7691035、7692337、7696626(報名時間以外);監督電話:0737-7696111。
演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65438+2002年7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