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選擇部隊家屬。經批準後,按城鎮戶口在部隊駐地落戶;
二是隨軍家屬配偶由軍隊向地方政府部門納入安置計劃,自主擇業的,可享受營業稅減免等優惠政策;
三、隨行子女可入讀地方或軍隊院校;
四是無工作無收入的隨軍家屬,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補助,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由部隊辦理;
五、幹部和士官家屬按職級公寓住房保障;
六、連隊幹部和隨軍士官的配偶,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規定統壹安排輪流回家暫住;
七、家庭成員符合參軍條件且選擇不參軍的幹部和士官,每月享受津貼1000元;
8.符合隨軍隨調條件的非在職軍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論是否隨軍隨調,均享受相關醫療優惠待遇。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軍人家屬是本條例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按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第五十二條軍隊離休幹部、退休士官的撫恤優待,依照本條例關於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執行。在戰爭中犧牲或者負傷的民兵、民工的撫恤金,在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任務中犧牲或者負傷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和其他人員的撫恤金,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