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快件,責任在快遞公司。買家可以聯系賣家重新發貨,賣家可以要求快遞公司賠償。未保價郵件的損壞,按郵費的三倍賠償。如果消費者和銷售者都能在包裝和拆封前提供商品完好的證明,商品的損壞應由快遞公司承擔。如果是賣家問題造成的,買家退貨後,賣家會退錢,運費由賣家承擔。
快遞損壞賠償標準是什麽?
1,快遞損壞賠償標準視投保情況而定,未投保只能賠償運費的三倍。有的快遞(物流)公司在運單(背面)上有運輸條款,壹般上面會提到,按照運費2-10倍的說法,有的按照托運的重量給予補償,比如每公斤20元等。,快遞公司之間不太壹樣。很多快遞公司還提供附加保險服務,分為保價和保險。
2、保價是付多少錢,費率壹般是貨物價值的百分之幾(1-5),比較貴;保險采用商業保險公司傳統的運費險條款,費率為千分之幾(1-8),有壹定比例的免賠額,也就是說損失不全額賠付。
法律依據: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保價快件的賠償責任;對於未保價的快件,應當依照民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584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