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範圍: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畢業的青年(含大學生),年齡17至22周歲(1996 1-2001)。大專以上學歷,年齡17至24歲的大專畢業生;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齡18至20周歲。
2.補償補償政策:對應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中央財政實行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當年已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入伍後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後享受國家學費減免政策。
擴展數據:
1.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征集公民服現役。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需要進行征兵。
3.根據國防部征兵辦公室的通知,全國征兵時間從2013由冬季征兵調整為夏秋征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征兵,9月份1批準入伍,9月30日結束征兵;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征兵開始,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退伍時間為8月底至9月初,已陸續向各單位發出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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