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定罪量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為了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由依法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進行。
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只有在被告知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不需要調查時,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才能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
民訴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身或者其依法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是指有權起訴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理,以確定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並依法實施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都是基於公訴機關或當事人的起訴。如果沒有起訴,法院不會主動審理任何案件。如果法院接受起訴並同意進行審判,則稱為受理。公訴機關的成立標誌著訴訟程序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