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訴案件,當事人可以撤回。如果是公訴案件,當事人不能撤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宣判前,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和解,也可以撤回自訴。報案後可以撤銷的情形如下:
1.在行政案件中,行為人與被侵害人因民事糾紛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情節較輕的,雙方當事人和解後,可以申請撤銷案件。
二、在刑事案件中,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也可以申請撤銷案件。但是,是否許可,由公安機關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七十二條:判決宣告前,自訴案件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訴人可以撤回自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和解、撤回自訴確屬自願的,應當裁定準許;認為是強迫、威脅等。,不是自願的,也是不允許的。
衍生問題:
打電話報警。會有記錄嗎?
報警的人做壹個記錄,就是有壹些基本的個人信息。這是嚴格保密的,但這不是犯罪記錄。報警的人都會有。報警的人不是罪犯,所以不會有犯罪記錄。犯罪記錄:壹般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或犯罪行為記錄。也被稱為犯罪記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