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或所居住的社區,領取《南寧市武鳴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及其他相關表格和材料,並按要求準備相關領取材料。
2.申請人在受理期限內持相關材料向社區提出申請(程響鎮戶籍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提交,非程響鎮戶籍可向現居住地居委會提交)。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表格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區、程響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受理材料並出具受理通知書,將申請信息在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社區公示5天,公示期間按照規定開展初審工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初審合格後,提出初審意見,將材料報送市住建局。初審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從受理到材料交接,應在10個工作日(含公示5天)內完成。
4.市住建局住房股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重新合格意見和申請材料送市住建局;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市住建局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批準。市住建局審核通過的,將申請人信息在政府信息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準保障資格並向社會公布。公示期不計入審批期。審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