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州市委辦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實施的通知》,金聖湖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嚴禁從事水產養殖,包括養鴨。同時,金聖湖也是長江中下遊重要的越冬鳥類棲息地,具有較高的生態保護和科研價值。為了保護金聖湖的生態環境和珍稀鳥類資源,政府已經明令禁止在金聖湖緩沖區進行水產養殖。
金聖湖緩沖區屬於自然保護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水產養殖、放牧、狩獵、捕撈、開墾、燒荒地、采藥、采礦、采石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