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租金審計
查看是否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政策。如果是,申請人可以申請如下:1人可申請單間,2人可申請壹室壹廳,3人可申請兩室壹廳,4人及以上可申請三室壹廳再申請住房。
2.接受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可向審批中心提交申請材料,由受理單位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點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3.初步審查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提交後,規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復核,不合格的,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4.回顧
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公示合格人員,對不合格人員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宣傳
復審通過的申請人將在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上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受理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排隊等候
經公示,無異議或無異議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名單。申請人可在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主動及時向原申請點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註意的事項
1.公租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有穩定工作並在城市居住壹定年限的新就業勞動者和農民工納入供應範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範圍、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和住房困難狀況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並按年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