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嚴格限制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人員入境(回),對從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流出的人員進行7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中等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人員不必入(回)岸。確需入(回)岸的,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街道(鄉鎮)申報,到達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對尚未公布高危地區但有聚集性疫情或社區傳播風險的,參照高危地區所在縣(市、區)。
3.近期有旅行史者,請密切關註疫情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信息以及中高風險地區信息。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應立即向社區(村)、賓館和單位報告,並配合實施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