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追繳稅款和滯納金。
2.滯納金:個人不按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不按照規定補繳個人所得稅的,將被處以滯納金。從超過滯納金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萬分之五。
3.信用記錄受損:個人未按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未按規定補繳個人所得稅的,其信用記錄將受到影響。
4.限制高消費:個人未按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未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將被限制高消費。
5.強制執行:個人不按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不按照規定補繳個人所得稅的,國家有權對個人進行強制執行。如果個人拒不履行,將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6.刑事責任:個人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可能構成犯罪行為,面臨刑事責任。對於涉嫌犯罪的個人,國家有權對其采取法律制裁。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可以判處罰金、拘留、有期徒刑等刑罰。
逾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逾期不交將導致罰款、滯納金甚至刑事處罰。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逾期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將被處以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按照逾期時間與欠繳稅款的比例確定。此外,稅務機關還有權對逾期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補稅,並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及時履行個人所得稅義務,避免嚴重的法律後果,是每個納稅人的責任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第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是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資源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01條
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