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已經發布。《方案》指出,針對劃定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我區將充分發揮各部門組織協調機制作用,統籌調度執法部門,全面宣傳發動,嚴查社情,嚴堵管控源頭,嚴格執法。查處非法燃放和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爆炸、重大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就禁區而言。根據《南通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海門街、濱江街、三場街、三星鎮、海湧鎮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就禁止階段的分類而言。《方案》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將2023年春節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即日起至65438+2023年10月30日為宣傳引導階段。禁入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各部門將結合職責全面開展宣傳貫徹工作,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2023年6月5438+10月10至2023年2月5日,執法偵查階段,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管、交通等執法部門圍繞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開展聯合檢查,落實舉報獎勵機制,嚴厲查處和打擊違法行為;除夕、正月初壹、初五、初八、元宵節是重點護理階段。在禁入區建立“屬地組織、行業協作、全民參與”的關愛機制,最大限度動員群眾和社會力量,組織網格單位在禁入區和重要時段實施重點關愛措施。壹年中其他時間是常態化的取締管理,各地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執法服務和打擊工作。
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南通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將相關違法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