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聯合采購需要解決哪些問題?
雖然區域聯合采購有很多優點,但也有壹些缺點。因此,必須綜合考慮,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區域聯合采購的優勢。區域聯合采購的定位所謂區域聯合采購,是指由多個采購主體進行區域聯合集中采購的做法,將不同行政區域、不同行業的分散采購項目集中起來,形成大規模采購,以提高規模效益,降低采購成本。區域聯合采購的核心是預算管理、區域統壹、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區域聯合采購主要有兩種模式:壹種是縱向的區域聯合采購。縱向區域聯合采購是以行政關系為基礎,采取省市縣或行業內垂直管理單位聯合采購,主要解決壹些地方市場發育不完善,縣(區)或鄉鎮沒有集中采購機構的問題。二是橫向聯合區域采購。橫向區域聯合采購以市場為導向,劃分經濟功能區域,打破行政格局,發揮市場優勢,采取省市縣之間的區域聯合采購。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可以實行區域聯合采購,只有貨物和服務中的壹般項目以及同類型的中小型項目才可以實行區域聯合采購。貨物壹般采購項目主要包括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家具、辦公用低值易耗品、公務用車采購等。服務類壹般采購項目主要包括會議服務、車輛維修及保險、公文印刷、物業管理服務等。工程類壹般采購項目主要包括農業開發改選項目、農村飲水項目和城市綠化項目。利弊分析區域聯合采購的優勢主要包括:壹是彌補了市場的不足。由於壹些地方市場發育不完善,部分行業供應商較少,達不到《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法定數量,政府采購活動無法開展。通過采取區域聯合的管理模式,可以有選擇地將政府采購活動確定在壹些市場經濟發達的地方,從而彌補少數地區市場發育不充分的缺陷。二是區域聯合采購可以統壹采購項目的標準,避免相互競爭,更好地解決超標采購問題。三是采購規模大,可以吸引更多的供應商參與競爭,采購商可以采購到價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務。第四,可以節省采購運營成本。區域聯合采購通過將零星的同類型采購項目聚集在壹起進行壹次性采購,可以節約采購運作成本。第五,政府可以通過區域聯合采購向社會發出壹定的信息,反映政府支持什麽,反對什麽,引導全社會科學消費。區域聯合采購的不足主要包括:壹是不能滿足多樣化需求,采購程序復雜,牽頭部門或采購人難以協調。二是采購周期長,不能滿足急用。第三,容易產生聯合壟斷,對中小企業不利。實施區域聯合采購的前提條件雖然區域聯合采購利大於弊,但在實際操作中必須有壹定的前提條件,否則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壹是規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是政府采購的基礎工作。區域聯合采購的實施必須以科學、規範、精細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保障。沒有或沒有細化的政府采購預算,就無法將采購人之間分散的政府采購項目聚集起來,實施區域聯合采購。二是完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區域聯合采購的實施必須有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作為保障。區域聯合采購涉及政府采購的各個方面。沒有完善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僅僅靠人來管理是不夠的。因此,需要制定區域聯合采購的相關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模式、聯合形式、采購方式、組織主體、組織時間要求、各環節和節點的責任人和職責、供應商確定方式、驗收主體和責任、采購資金支付時間要求、行政救濟責任、供應商評價等管理和運行制度和規定。三是明確聯合采購監管的職責。區域聯合采購涉及行政權力的交叉。采購人不是同壹行政管轄下的被監督對象,采購代理機構與采購人之間的代理關系不平等、不明確。因此,有必要明確區域聯合采購的監管責任,以保證聯合采購活動的規範運行。筆者認為可以確定以下監管原則:區域垂直聯合采購活動以管理權限為基礎確定,以最高壹級采購人監管部門的監管為主;區域性橫向聯合采購活動主要由采購活動中采購項目預算資金最大的采購人的監督部門進行監督。四是建立聯合采購協調機制。推進區域聯合采購的關鍵是建立協調機制,保證區域聯合采購的順利進行。區域聯合采購打破了行政權力的格局,需要壹個專門的機構來協調區域聯合采購活動中的問題。區域聯合采購需要協調的主要問題有:誰來組織采購活動,誰來委托代理機構采購,誰來代表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誰來受理和處理投訴,如何驗收,代理費的分配,售後服務的管理和協調等。壹旦建立起相對固定的區域聯合采購機制,就要成立區域聯合采購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制定出臺相關管理辦法,研究解決區域聯合采購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方利益關系,推動區域聯合采購順利實施。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區域聯合采購與支持中小企業和分包采購的矛盾。區域聯合采購是壹攬子采購的壹種形式,旨在產生規模經濟。但這種打包式的聯合采購,把小項目變成了大項目,引起了大供應商的興趣,被大供應商中標的機會更大,與政府通過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相矛盾。因此,在區域聯合采購中應註意壹定程度,根據法律要求將壹定比例的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企業,並出臺中小企業參與聯合采購的優惠政策。二是采購時效問題。人們對政府采購的效率不滿意。壹旦實施區域聯合采購,將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協調,並且更難滿足時效性的需求。因此,必須解決區域聯合采購的老齡化問題。因此,要做好區域聯合采購的預算和計劃,把握好區域聯合采購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區域聯合采購的采購時間。第三是運營成本問題。政府采購活動必然有運行成本,而區域聯合采購有壹個運行成本的分攤問題,即委托采購的成本由誰來承擔。尤其是橫向部門之間的聯合采購費用分攤,更是不好操作。因此,必須有統壹的管理辦法,比較有利的計算方法是按照采購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分別承擔費用。同時還有壹個購買基金的支付方式問題。由於聯合采購的特殊性,其支付方式是集中支付還是分散支付也要視情況而定。在垂直采購的情況下,各采購人應將采購資金集中到最高壹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然後統壹支付給中標供應商;在橫向采購的情況下,貨款采取分配方式,采購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直接將貨款支付給中標供應商。第四是中標供應商的決策權。對於非聯合采購項目,采購人壹般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供應商排名順序確定供應商。但在聯合采購中,存在壹個供應商對當地經濟的影響和售後服務問題,尤其是大合同。因此,由誰來決定中標供應商存在爭議,必須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第五,監督與救濟機制的協調。組織區域性聯合采購活動,必須用制度規定監督、管理和行政救濟等問題。應規定采購代理機構所在的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主要負責本次采購活動的監管責任,同時還負責處理本項目政府采購的投訴。因此,需要建立協調機制,特別是上壹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要定期召開協調會議。